□王海山
第七十四章 道佐人主 毋以取強
(今本《道經(jīng)》 30 章)
以道佐人主,不以兵強于天下⑴。其事好還⑵。
師之所居,荊棘生之⑶。
善者果而已矣,毋以取強焉⑷。
果而毋驕,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⑸,
果而毋得已居,是謂果而不強⑹。
物壯而老,謂之不道,不道早已⑺。
【譯文】
用道輔助君主的人,不靠兵力逞強于天下。因為動用武力必然遭到循環(huán)報復(fù)!作戰(zhàn)部隊所到之地,荊棘叢生,生靈涂炭。
善用兵的人只求達(dá)到救濟危難的目的就行了,不憑借武力來逞強。達(dá)到目的卻不驕傲,達(dá)到目的卻不矜持,達(dá)到目的卻不夸耀。達(dá)到目的是出于不得已而為之,達(dá)到目的后卻不逞強!
凡是強壯過頭的東西就會開始衰敗, 這不符合于道,不合于道很快就會消亡。
【新解】
本章主要講用道治理天下的人,重在推行德治,讓天下人歸心,不以兵力爭強于天下。因為戰(zhàn)爭給人民帶來的災(zāi)難太大,所以,善于用兵的人是以保護(hù)人民利益為目的,不敢用兵逞強。勝利了但不驕傲,不自大,不殺伐,打勝仗也是不得已而為之,不是為了爭強好勝而打仗。老子告訴人們物極必反,盛極必衰,這是自然規(guī)律,治國也好,治身也好,誰違背了這一規(guī)律而逞強,必將會過早的消亡。這對于修身、治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(dǎo)意義。
【心法】
果而毋驕,果而毋矜,果而毋伐,果而毋強。
【注釋】
⑴以道佐人主,不以兵強于天下
河上公:謂人主能以道自輔佐也。以道自佐之主,不以兵革,順天任德,敵人自服。
《文子》:古者人臣理國家,治境內(nèi),行道德,布德施惠,此為上也。奸邪不生,安樂無事,天下和平,智者無所施其策,勇者無所措其威,不用兵強天下。
⑵其事好還
王弼:為始者務(wù)欲立功生事,而有道者務(wù)欲還反無為,故云其事好還。
⑶師之所居,荊棘生之
王弼:言師兇害之物也,無有所濟,必有所傷,賊害人民,殘荒田畝,故曰荊棘生焉。
此處河上公及今本多“大軍之后,必有兇年”一句,疑為后人添加。
⑷善者果而已矣,毋以取強焉
此句河上公及今本作“善者果而已,不敢以取強”,與帛書語意相同。
河上公:善用兵者,當(dāng)果敢而已,不美之。不以果敢取強大之名也。
⑸果而毋驕,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
“果而毋驕”,河上公本作“果而勿驕”,并將該句誤置在“果而勿伐”之后?!膀湣保垡?。此經(jīng)句意為果敢勿以驕欺人。當(dāng)果敢謙卑,勿自矜大也。當(dāng)果敢推讓,勿自伐取其美也。
⑹果而毋得已居,是謂果而不強
此經(jīng)句通行本作“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強”,與帛書不同。
王弼:吾不以師道為尚,不得已而用,何矜驕之有也。言用兵雖趣功濟難,然時故不得已后用者,但當(dāng)以除暴亂,不遂用果以為強也。
《文子》:敵來加己,不得已而用。古兵守柔弱者,生之徒也,天下活矣。
⑺物壯而老,謂之不道,不道早已
河上公:草木壯極則枯落,人壯極則衰老也。言強者不可以久??堇险咦恍械酪?,不行道者早死。
王弼:壯,武力暴興,喻以兵強于天下者也。飄風(fēng)不終朝,驟雨不終日,故暴興必不道,早已也。
《文子》:人有橫死,非命而亡,以寡犯眾,以弱凌強,兵共殺之。兵強不道,不道早已。
《莊子》:不恬不愉,非道也,非德也,不道早已。
第七十五章 兵者不祥 恬淡為上
(今本《道經(jīng)》 31 章)
夫兵者,不祥之器也,物或惡之,故有欲者弗居⑴。
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⑵。 故兵者非君子之器⑶。
兵者不祥之器也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為上⑷。
勿美也,若美之,是樂殺人也⑸。
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⑹。
是以吉事尚左,喪事尚右。
是以偏將軍居左,而上將軍居右⑺,言以喪禮居之也⑻。
殺人眾,以悲哀蒞之。戰(zhàn)勝,而以喪禮處之⑼。
【譯文】
兵革是不祥之物,萬物都會受到傷害,因此有野心的人不能掌握兵權(quán)。
君子之道坦蕩謙讓,平時以左方陽位為貴;用兵則為陰謀爭斗,以右方陰位為貴。所以兵革不是君子所愛之物。
用兵打仗是不祥之舉,為救人民于水火,不得已而為之,最好是消除狂熱與殘暴,用恬靜平淡的心態(tài)應(yīng)對此事。
不要贊美打仗,如果贊美打仗,就等于喜歡殺人。喜歡殺人的,不可能得志于天下。
吉慶的事以左邊為上,兇喪的事以右邊為上。因此偏將軍站在左邊,上將軍站在右邊,這說明打仗布陣是以喪禮設(shè)計的。
殺人眾多,人民遭殃,應(yīng)以悲痛的心情落淚致哀。打了勝仗,要用喪禮的儀式去處理。
【新解】
本章從表面上看,主要講軍隊是不祥之器,一旦開戰(zhàn)就要殺人放火,造成兵災(zāi),不能讓有野心、有欲望的人掌握兵權(quán),必須由君子掌管軍隊。君子之道坦蕩謙讓,平時用的是陽謀,用兵時則用陰謀,所以兵革不是君子之器,為救人民于水火,不得已而為之。
老子實際在講用兵之道:一是講道義。要組建正義之師,打正義之仗,占天時地利人和,順天意,合民心。二是講慈愛。要胸懷大愛,有慈悲心,以恬淡為上,不可動怒,不可報復(fù)性地殺人和掠奪財物。也不可贊美勝利,不要美化戰(zhàn)爭,贊美等于喜歡殺人,喜歡殺人的人不可能受到天下人的擁戴。三是講禮節(jié)。要先禮后兵,以喪禮處之。行軍打仗,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。殺人眾多,百姓遭殃,家園被毀,生靈涂炭,因此,打了勝仗應(yīng)以喪禮來處理。老子的戰(zhàn)爭概念是廣義的,包括身心不和、家庭不和、社會不和而引起的各種矛盾沖突。由于人的貪心不足,怨、恨、惱、怒、煩困繞著身心,在人的身體內(nèi)部也經(jīng)常會出現(xiàn)情緒失控,五臟六腑不和,心理和生理功能紊亂,從而會引發(fā)一連串的家庭矛盾和社會矛盾。由此可見,引發(fā)戰(zhàn)爭的根本原因就是人心失德,貪心過重。所以老子教人永遠(yuǎn)用慈愛、檢省、不敢為天下先“三寶”護(hù)身,從根本上消除私欲,消除煩惱,消滅剝削,消滅戰(zhàn)爭,化解各種社會危機。
【心法】
兵者不祥,先禮后兵。恬淡為上,勝而不美。
【注釋】
⑴夫兵者,不祥之器也,物或惡之,故有欲者弗居。
“兵者”,指兵器、軍隊。帛書甲、乙本均作“兵者”,河上本作“佳兵”。末句甲本作“故有欲者弗居”,乙本殘毀,河上本作“故有道者不處”。
河上公:佳,飾也。祥,善也。兵者驚精神,濁和氣,不善之器,不當(dāng)修飾之。兵動則有所害,故萬物無有不惡之者。有道之人不處其國。
《文子》:兵者,兇器;戰(zhàn)者,危事。兵殘?zhí)煜拢f民騷動,殺戮無罪,民之所仇,物或惡之。君子務(wù)道德,不重用兵也。
⑵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
河上公:貴左,貴柔弱也。貴右,貴剛強也。此言兵道與君子之道反,所貴者異也。
《洞靈經(jīng)》:陽德,居左。陰刑,居右。
⑶故兵者非君子之器
河上公及今本將此經(jīng)句前后倒置,為“兵者,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”。
河上公:兵革者,不善之器也,非君子所貴重之器也。
⑷兵者不祥之器也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為上
“恬淡”,帛書甲本作“銛襲”,乙本作“銛”,河上公及今本作“恬淡”。
河上公:謂遭衰逆亂禍,欲加萬民,乃用之以自守。不貪土地,不利人財寶。
《文子》:用兵有五,二曰應(yīng)兵。不得已而用之,謂之應(yīng)兵。應(yīng)兵勝,此天道之所成也。恬然無思,淡然無慮,以恬養(yǎng)智,恬愉無矜而得乎和。
⑸勿美也,若美之,是樂殺人也
“勿美也”,河上公本作“勝而不美”。
河上公:雖得勝而不以為利美也。美得勝者,是為喜樂殺人者也。
《文子》:兵殺傷人,勝而不美。
⑹夫樂殺人,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河上公:為人君而樂殺人者,此不可使得志于天下矣。為人主必專制人命,妄行刑誅。
《文子》:春秋舉兵以自為者,眾去之。眾之所去,雖大必亡。故為地戰(zhàn)者不能成其王,為身求者不能立其功。
⑺是以吉事尚左,喪事尚右。是以偏將軍居左,而上將軍居右
河上公:左,生位也。右,陰道殺人。偏將軍卑而居陽位,以其不專殺也。上將軍尊而居陰位,以其專主殺也。
⑻言以喪禮居之也
河上公:上將軍居右,喪禮尚右,死人貴陰也。
⑼殺人眾,以悲哀蒞之。戰(zhàn)勝,而以喪禮處之
此經(jīng)句帛書甲本作“以悲依立之”,乙本殘缺,河上公本作“以悲哀泣之”。
河上公:傷己德薄,不能以道化人而害無辜之民。古者戰(zhàn)勝,將軍居喪主禮之位,素服而哭之,明君子貴德而賤兵,不得已而誅不祥,心不樂之,比于喪也。知后世用兵不已,故悲痛之。
(未完待續(xù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