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記者 任富強
本報訊 11月13日,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,即日起,我市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試點工作,這意味著在我市生活的省外戶籍居民,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直接辦理首次申領身份證業(yè)務。
具體受理條件及流程如下:一、申領人提出辦證申請。1.年滿16周歲的省外戶籍公民首次申領身份證,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申請,填寫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,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、就學、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,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、真實性,簽訂書面承諾書。2.未滿16周歲的省外戶籍公民首次申領身份證,要在監(jiān)護人陪同下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申請,填寫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,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(如未登記與監(jiān)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(yī)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(jiān)護關系的材料)、監(jiān)護人居民身份證,以及監(jiān)護人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、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(wěn)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,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、真實性,簽訂書面承諾書。
二、身份初核與信息采集。對符合規(guī)定的,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受理,并現場采集申請人人像、指紋信息。其中,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的,須拍照留存與監(jiān)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。
三、證件制作分發(fā)。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(fā)后,河南省公安廳證件制作中心按照規(guī)范完成證件制作,在法定時限內將證件分發(fā)至受理點或直接通過郵政寄遞至申請人或監(jiān)護人。
四、申領人提出辦證申請。1.申請人憑領證回執(zhí)到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的,現場核驗證件信息,比對指紋信息,并在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上簽字確認。2.委托親屬到受理點代為領取的,代領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、領證回執(zhí)和書面委托書,并在《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》上簽字確認。
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特別提醒,目前,全國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工作尚處于試點階段,各省正在逐步納入居民身份證首領“跨省通辦”的受理范圍內。在我市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“跨省通辦”群眾,可先查詢所屬戶籍地公安機關此項業(yè)務開通情況。②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