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記者 朱東一 通訊員 危小禁 薛雁
“辦兩張電話卡,擺弄擺弄手機,就能輕輕松松賺大錢!”這樣的話,你信嗎?
姚超信了。
利欲熏心 “嫁接”本地電話號碼
2022年11月,鄲城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電信詐騙案件,犯罪嫌疑人姚超、謝亮(本文人名皆為化名)在鄲城縣城交通路中段某出租房內被抓獲,現場查獲二人為詐騙團伙提供通信通道以便于進行詐騙的“商繼通”GOIP設備。
姚超供述:“2022年8月,我在網上找兼職的時候看到了‘收固’的消息,私信聯系對方后才知道是辦理本地的固定電話卡,再連接設備幫著轉接電話。我知道這種行為違法,但報酬給的實在太多了,就冒險做了。”
2022年10月,姚超聯系謝亮,兩人按照所謂“上線”的安排,開始在鄲城縣城尋找合適的出租房,并按照上家指示辦理了8張區(qū)號為0394的固定電話卡,完成GOIP設備的整個流程搭建。設備搭建完成后,境外人員通過該設備把境外電話轉成姚超和謝亮辦理的電話號碼,并在11月3日詐騙牛某某77萬余元、11月4日詐騙雷某某3萬元。
2022年11月9日,姚超和謝亮在出租房內被警方抓獲。12月16日,鄲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姚超、謝亮作出批準逮捕決定。
二人涉嫌 電信網絡詐騙獲刑
在案件審查起訴期間,辦案檢察官帶領團隊細致審查證據、梳理案情,并上報院黨組,通過院檢委會會議對案件進行研究,最終認定嫌疑人姚超、謝亮以牟利為目的,在明知是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的情況下,仍為他人提供互聯網接入、服務器托管、通訊傳輸等幫助,導致兩名被害人被詐騙80余萬元,依據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《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《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》,應以詐騙罪的共同犯罪論處。
2023年3月,鄲城縣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姚超、謝亮提起公訴,檢察官劉芳和檢察官助理馬春艷出庭支持公訴。
庭審現場,姚超和謝亮及其辯護人聲稱他們對“上線”通過GOIP設備用自己辦的電話卡進行詐騙一事并不清楚,試圖否認其主觀故意性,以求減輕法律處罰。
對此,公訴人果斷出示證據并對辯護人的言論進行嚴厲駁斥:境外電話轉境內的專用設備、以虛擬幣形式支付的高額“工資”、被標記為“詐騙”的電話號碼、有專人清理“詐騙”標記、號碼被投訴冒充客服詐騙而被停機……姚超和謝亮都具有大學本科學歷,也具有和學歷相符合的認知水平,對這背后反映出的詐騙犯罪行為不可能不清楚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犯罪嫌疑人姚超、謝亮的行為構成詐騙罪,且系共同犯罪,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。在電信網絡詐騙共同犯罪中,姚超、謝亮參與遠程轉撥詐騙電話的環(huán)節(jié),對詐騙行為起次要作用,系從犯,應從輕處罰。姚超、謝亮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退還全部違法所得且自愿認罰,可從輕處罰。
2023年4月26日,鄲城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:判處姚超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,并處罰金一萬元;判處謝亮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,并處罰金八千元。二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。
切莫貪圖小利
淪為電信網絡犯罪幫兇
隨著防詐宣傳的不斷深入,很多人都知道了“+”或“00”開頭的電話號碼是境外來電,詐騙風險系數較高,所以看到這類電話時會保持警惕,有些人還會設置境外電話騷擾攔截,降低被詐騙風險。為逃避監(jiān)管和法律制裁,越來越多的犯罪團伙開始以境外服務器作為跳板實施犯罪,新的犯罪手段也層出不窮,GOIP設備就是其中一種。
GOIP設備是網絡通信的一種硬件設備,可以通過服務器遠程控制并撥出電話。簡單來說,騙子利用GOIP設備作為詐騙中轉站,騙子在A地,雇傭他人在B地架設GOIP設備并插入在B地辦理的電話卡,之后騙子在A地撥打詐騙電話時,通過GOIP設備中轉,就會顯示為B地電話號碼,以此“人機分離、遠程操控”的模式逃避公安機關追查。
廣大人民群眾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、注意防范,不要為非法架設GOIP設備提供任何幫助,如發(fā)現他人架設、使用GOIP設備線索,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。要注意保管自己的手機卡、銀行卡等,切莫貪圖小利被不法分子利用,淪為電信網絡犯罪的幫兇,甚至讓自己身陷囹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