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張猛 通訊員 陶平原)“要不是咱司法所調解,恐怕我的房子就建不成了,真是非常感謝!”日前,程莊社區(qū)居民劉某拉著西華縣箕子臺司法所負責人李亞東的手,激動地說。
事情還要從頭說起,箕子臺街道程莊社區(qū)居民劉某、李某是鄰里關系,兩家和睦相處、關系融洽。十年前兩家共同協商,同時翻建新房,為節(jié)省材料,兩家同意宅基地邊界地基共同使用。李某隨即建起一座三層小樓,劉某因故未及時建房。2022年11月劉某開始動工建房,但考慮到以前的地基可能存在安全隱患,他就在原地基向東1米處挖新地基建房,兩家均無異議。當劉某的房屋施工到二層時,李某發(fā)現他家的樓房出現裂縫,認為是劉某新建房屋造成的,要求劉某停止施工,賠償損失。
接到訴求后,西華縣箕子臺司法所負責人李亞東帶領調解員聯合居委會多次“背靠背”“面對面”調解,深入實地、調查了解,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,給他們講解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及政策依據。
經調解,劉某一次性賠償李某房屋維修費五萬元。兩家握手言和,一場鄰里糾紛圓滿解決。